2013-11-08 08:04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财政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公立医院总会计师聘用管理办法》,赋予总会计师一定的行政领导职权。
据悉,自今年起,内蒙古将在全区各类三级公立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推行总会计师制度。该自治区规定,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由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选拔、聘用和考核,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和业务管理。实行总会计师制度的医院不再设置分管财务和会计工作的领导职务。总会计师享受副院长待遇或赋予副院长的行政领导职权,具有参加医院领导班子会议权、医院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医院大额资金支出联签审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有权制止或纠正。(记者生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