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会计报 2011年11月11日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一直高度重视制度建设。1993年,向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局提出10条修订《会计法》的意见与建议,推动修订后的《会计法》明确规定“国家大中型企业必须设总会计师”;2003年、2006年,分别组织开展了大规模全国性的总会计师体制与机制问卷大调查;2007年,完成《关于我国总会计师队伍现状调查及改革建议的报告》并报送有关部门;2008年,承担中国科协A类重点课题《中国总会计师的职能定位》并通过专家组的评审验收;2010年,公布《中国总会计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并在全体会员中试行。
近年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连续3次于全国两会期间向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提交修改《总会计师条例》和加强总会计师立法工作的议案和提案;连续4年召开“中国首席财务官论坛”,对建立中国现代总会计师制度进行探索。近期,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受财政部会计司委托,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征求修订《总会计师条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