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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事业单位可设总会计师

 

 
 2015-08-07   来源: 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8月6日讯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财会工作有了硬杠杠,财会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日前,我省对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入职资质管理和提高财会人员素质提出了要求。
 
我省规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经批准可以设置总会计师;财会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财会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总会计师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连续三年主管一个单位财会工作的经历;拟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应将拟任总会计师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记 者 姜宏建  通讯员 孔 进 贾志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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