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7-30 来源:宜宾卫计网
宜宾卫计网7月30日讯(刘利)建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是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翠屏区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区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升医院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医院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在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与宜宾市第二中医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
制定管理方案,明确任职条件
为能选拔出优秀的总会计师人选,区医管办制定了《宜宾市翠屏区区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任职条件:一是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二是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三是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或者中级及以上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四是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担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三年以上。并对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做了相关要求。
综合考核,严格把关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宜宾市第二中医医院通过体制内选聘,对竞聘者政治素养、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以及专业资格、从业资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层层筛选、严格把关,最终有两名同志脱颖而出,将由宜宾市翠屏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派驻担任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宜宾市第二中医医院总会计师。
协同管理,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
总会计师将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预决算、成本核算、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参与规划发展、风险防范、内部绩效以及内部控制等管理。对医院财务会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有权制止或纠正。
总会计师的实行将更好的强化医院财务管理,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减少和避免医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国有资产的流失。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编辑 谢红 责任编辑 庞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