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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中国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2013年05月08日来源:中国总会师网 
 
 
  中国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综述
 
  从1952年中国总会计师登上历史舞台,迄今已有50年风雨历程。中国总会计师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曾长期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即使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它的成长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政府对企业财务工作越来越重视,总会计师的地位才开始不断提高。
 
  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历程
 
  总会计师,是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分析和决策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员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总会计师的提法源自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是一个既对国家负责,又对厂长(经理)负责的职位。建国伊始,举国学习苏联的经验,有些企业曾一度试行过“四师一长”(即总工艺师、总设计师、总机动师、总会计师、生产长)的制度,他们的地位和承担的任务只相当于一个科(处)长,分别隶属于厂长、副厂长、总工程师,而当时总会计师的主要任务就是核算、监督。
 
  1961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就工业企业的整顿问题发表了著名的《工业七十条》,第一次提出要在企业中建立总会计师制度。1963年10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草案)》,其中明确指出,为了健全企业经济责任,加强企业核算,严格实行财务会计监督,贯彻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的方针,所有国营工业、交通企业的厂长都应亲自领导企业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并根据规定设置总会计师,作为厂长加强这一工作的领导助手。并对总会计师的地位、任职条件、任免办法及总会计师的职责和权限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规定发出当年就有相当一部分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总会计师制度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和成功的经验,为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建立和巩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78年国务院颁布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重新强调设置总会计师。该“条例”规定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小型企业指定一名副厂长行使总会计师的职权。但是“条例”所做规定并不明确,如对总会计师的地位规定是专业技术职称或是行政职务或是相当于厂级干部等含糊其辞,而且因为组织部门的干部序列表中尚未有总会计师的序列称谓,加之习惯上认为“师”是技术、业务的称谓,有些地方不承认总会计师是厂级干部。直到1982年,国家进行企业全面管理整顿验收时,各个部门才明确规定总会计师是厂级干部,并列入了干部序列表。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再次肯定总会计师制度,并明确总会计师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又明确企业实行“一长三师”的领导体制,同时对总会计师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即“能够严格维护财经纪律;精打细算;开辟财源”。1985年颁布实施的《会计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充分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从而大大推动了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发展。1987年财政部又下达了《总会计师条例》讨论稿,作了较具体的规定,总会计师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受厂长(经理)领导,是厂长在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工作方面的助手。这就明确规定了总会计师在企业里的领导地位。
 
  为了确定总会计师的职权和地位,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1990年12月年底,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2号令,在《总会计师条例》第一章总则的第三条规定: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领导人工作,直接对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第四条: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第五条:总会计师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重大经济问题的分析与决策。第六条:总会计师的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应当支持并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
 
  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对企业财务工作越来越重视。1999年修改后的《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这一政策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财会专业人员在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也对提高中国总会计师的地位产生了重大影响。
 
  财政部和国资委也均十分重视中国现代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国资委在对完善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加快中央企业财务管理转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财政部在2010年9月以财会[2010]19号文件发布《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十年规划》,规划中强调要积极推动修订《总会计师条例》,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职能,提升总会计师地位,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单位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为用人单位科学选聘总会计师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在推动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
 
  回顾我国30年改革开放历程中,随着会计事业的发展,中国总会计师事业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队伍建设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在改革开放中成立的,它本身就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标志,协会成立20多年来,在推动总会计师职业队伍建设和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推动中国企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中国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为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了卓越贡献。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长刘长琨在2009年纪念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三十年高级论坛上发言时说:在实践中我们看到,随着形势的发展,总会计师的地位与作用已经在逐渐发生变化。现在的总会计师已经不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从原苏联引进的那个总会计师的概念,新形势赋予了总会计师这一概念以新内涵,它的职能与地位正在向国外CFO演变,有一些企业的总会计师,不再仅仅是企业财务与会计工作的最高主管,而是已经成为企业全面运营与发展的最高策划者、决策者与组织者之一,成为领导班子的核心成员。
 
  近年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在学习借鉴国际CFO制度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推动总会计师制度的改革,提出了总会计师制度应当实现与CFO制度的国际趋同的主张,得到了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肯定与重视。
 
  围绕建立中国现代总会计师制度这一重要课题,中总协及所属分会会同地方总会计师协会进行了长期的持续研究,组织开展了“总会计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和“新形势下总会计师的职能定位”的课题研究。其中,石油石化系统承担了特别立项课题《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加快财务管理转型问题研究》,铁道分会承担了特别立项课题《中国总会计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中国航天科技(000901,股吧)(11.45,0.22,1.96%)集团承担了《中国总会计师的职能定位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承担了《财务负责人职权分布及其影响因素实证研究》,江苏省总会计师协会、徐工集团2009年进行的立项课题《中国总会计师称谓变革及趋势研究》等。
 
  这些课题研究表明,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总会计师的职能在不断扩大、地位和作用在不断提高,但与西方CFO特别是西方跨国公司的CFO相比,中国总会计师的职能与地位尚有较大差距;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决定了中国总会计师的职能演变方向应借鉴西方CFO特别是外国跨国公司CFO的经验进行转型。以石油石化系统承担的特别立项课题《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加快财务管理转型问题研究》为例,该课题是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共同参加研究的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特别立项课题,从石油石化行业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现状出发,对国内外石油公司总会计师制度进行了广泛调研和对比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石油石化行业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构想,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总会计师制度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该项研究成果为新形势下完善建立现代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向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谏言献策提供了较为充分的依据。
 
  在《总会计师条例》修改和加强总会计师立法方面,中总协分别于2003年与2006年组织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全国性的总会计师体制与机制问卷大调查,完成了《关于我国总会计师队伍现状调查及改革建议的报告》,在此基础上,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向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提交了修改《总会计师条例》和加强总会计师立法工作的议案和提案。
 
  多年来,在提升总会计师地位以及总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方面,总会计师协会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协会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国家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反映了总会计师不到位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和提升总会计师职能与地位的建议(目前,中央企业总会计师不到位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同时,协会制定的《总会计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经有关部门同意已经下发试行,反映良好。总会计师协会的这些努力,得到了中国科协、财政部、国资委等有关部门领导的好评。
 
  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企业的全球化发展,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地位、作用逐步提升,成为企业全面运营与全面发展的战略决策者与执行者,成为一个决定企业前途命运的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更好地担当起这一角色所肩负的重要职能,总会计师应该自觉地增强使命和责任感,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领导能力,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表现为促进企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全球企业的发展以及全球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加辉煌的成绩与贡献。
 
  总会计师制度与CFO制度的趋同
 
  2002年11月26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邦国同志为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发来贺信并提出要求,他说“会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总会计师是企业领导班子的重要成员。近年来,总会计师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培养一大批人才,可喜可贺。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就全局而言,财务管理仍是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包括财务主管、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的负责人)仍是当务之急,至关重要。”
 
  在我国,不同的单位对企业财务负责人职位的称谓不尽相同:没有上市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设总会计师;由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上市的公司,一般也设总会计师;民营和其他类型的上市公司一般设财务总监;有些民营上市公司只设财务部经理;还有一些具有国际化背景的海外上市公司与国际接轨,设首席财务官(CFO)。
 
  一、总会计师与CFO在企业中的地位
 
  1.我国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地位
 
  总会计师的提法源自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是一个既对国家负责,又对厂长(经理)负责的职位。进入市场经济之后,我国企业一般都是在“对总经理负责”这一含义上定位总会计师的职责。
 
  《会计法》明确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现行法规对总会计师的定位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的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也就是说,总会计师代表企业管理当局,是经理级财务管理人员。尽管新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明确提出了总会计师是企业负责人之一,但在现实中,总会计师的地位现状还是令人担忧的,似乎已经约定俗成,总会计师在企业领导班子排名中居于末位。即使已享有领导班子成员待遇的党员总会计师,往往也不能成为党组成员,而且有的还把总会计师置于副总经理的领导之下,造成总会计师地位的尴尬。如果配备的是副总会计师,其地位还不如财务部门负责人。
 
  2.国外CFO的地位
 
  在西方企业里,CFO一般由首席执行宫(CEO)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在企业的行政体系里是仅次于CE0的第二号人物。由于CFO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质量和财务控制负有委托责任,通常在董事会中占据一席之地,与CEO、首席运营官(COO)一起成为董事会中不可或缺的三个内部人,即使在较小的公司,也能列席董事会会议,提供有关决策需用的财务信息。在一个集团公司结构中,母公司所有的财务部门主管均对CFO负责,并向CFO汇报工作。尽管不同企业的组织结构千差万别,但子公司层次的财务负责人均直接或间接地接受母公司CFO的领导。
 
  二、总会计师与CFO的职责、权限
 
  1.总会计师的职责与权限
 
  (1)职责。总会计师作为单位财务会计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核算,参与本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总会计师的职责包括负责组织的工作和协助参与的工作两个部分。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国大部分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是:完成利润。对于上级主管部门或母公司下达的年度利润目标,总会计师必须组织企业采取措施,确保完成目标。应付检查。随着国家监管力度的加强,企业所接收的来自外部的监督检查越采越多,应付检查的任务往往落到总会计师头上。承担风险。在经济转型时期,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由于总会计师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使得他们在资产、投资和资本运营等方面承担着与一把手同样的责任。当企业在以上方面出现问题时,最终被“打板子”的往往是总会计师。
 
  随着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推进,以及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的增加,一些具有国际化背景的企业,特别是网络公司与国际接轨,设立了CFO,代表投资方利益对经营层进行监控。这些企业的CFO职责主要包括:审核企业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并与CEO共同确认其准确性后上报;参与制定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定,监督检查企业各级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CFO与CEO联签批准董事会规定限额范围内的有关企业经营性、融资性、投资性固定资产资金支用和汇往境外资金及担保贷款等事项;参与拟订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参与拟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参与拟订企业发行债券方案;参与拟订企业所属部门或二级企业的承包方案;审核企业新建项目投资的可行性方案;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企业的资产和经济效益变化情况,对企业有关经营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我国CFO监控制度的特色是实行CEO与CFO联签制度。此外,CFO还必须定期向董事会全面地报告任职单位遵守财务会计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任职单位所发生的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长期发展等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经济业务事项,如重要资产处理、重大的对外投资项目合并、收购、经营方向的重大调整等。
 
  (2)权限。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总会计师的权限是:有权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直属基层组织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除一般的财务收支可由总会计师授权的财会机构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审批外,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总会计师审批或由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批准;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须经总会计师会签;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予以制止或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处理;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由总会计师进行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而在实际工作中,总会计师的实际权限大打折扣。由于总会计师在企业领导班子中的尴尬地位,总会计师不能参与企业人事任免,不能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讨论协商,使其在企业中的实质性权利受到削弱和损害,造成总会计师责任大,权限小,权、责、利极不相称,影响了总会计师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他们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国外CFO的职责和权限
 
  (1)职责。CFO的职责范围因其所处的企业、地区或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美国,CFO在设计和实施企业战略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工作的压力主要集中在为企业寻求进一步的发展良机及相应的财务问题上。CFO引导股东价值创造,安排、设计公司的薪酬结构,并且与新的绩效考核指标联系起来,尤其是股票价格,基于现金流的股东价值创造在美国企业中非常常见。CFO在战略管理团队里所花的时间是最多的参与兼并重组,制定战略计划。CFO作为企业最高管理层成员之一,面对充满竞争的全新环境,他们的职责已不再局限于财务筹划和会计核算,其主要精力放在有关企业生存发展的重大问题的财务决策支持和企业绩效考核、员工激励与企业风险控制等方面。他们要为提高经营效率提供重要的信息,与CEO一道规划并执行企业的战略。
 
  一般来说,CFO承担的主要职责是:设计合理的方案使股东财富最大化;树立全球化的管理概念,创建一流的财务管理业务支持系统;提出全新的财务理论,更积极、更主动、更深入地参与决策过程和战略管理;安排、设计企业的薪酬结构,并且把它与股票价格等绩效考核指标联系起来。
 
  在国际著名大型跨国公司中,CFO将其关注的焦点由交易的过程和控制转向提供决策支持和更深入地参与制定全球战略。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公司曾做过一个题为“CFO2000年调查研究”的项目,这一调查覆盖了300家世界性的跨国公司。结果显示,全球300家跨国公司的CFO均充分肯定了这一变革趋势,其中34%的被调查者认为,在过去的几年里提供决策支持已成为他们的首要任务,而74%的人认为在未来几年里提供决策支持将成为他们工作的首选任务。
 
  (2)权限。CFO是由企业董事会聘任的,代表企业所有者(股东)对企业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控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董事会负责。CFO的权限由其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和其在经营管理层中的作用所决定。CFO代表董事会对管理层实施财务监控,他们一般是企业董事会下相关委员会的主任或主要成员。对于CF0这样的高层领导,由于其责任重大,相应的权限也相当大。
 
  一般说来,CFO拥有以下核心权力:是财务部门的最高首脑;对企业投资具有集中的控制权;对企业的信用风险和运作风险有独立的发言权;有建立相对独立的组织体系的权力,以保障工作的独立性,但并不孤立于企业整个组织体系。
 
  三、总会计师与CFO的任职资格
 
  1.中国企业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
 
  《总会计师条例》规定,总会计师人选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等。然而,在新形势下,以上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已不适应现代的要求。面对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与电子商务等的冲击,当代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已发生了巨大变化,需要总会计师在知识经济、金融、计算机网络等方面具备相关的知识,以适应新形势对总会计师的要求。
 
  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负责人把总会计师置于两个极端:当“摆设”,不讲究任职资格,连一天会计也没当过的人都可被置于总会计师的位置上;当“财权”的代表,选择“自己人”,并不去考虑其是否有资格和任职条件。
 
  2.国外CFO的任职资格
 
  十几年以前,国外的CFO一般都要求具有会计专业学历和实务经验背景。现在,由于CFO职责的扩展,CFO不再仅仅编写财务报告,更重要的是参与战略决策,因此对于CFO在会计资格方面的要求已大大降低,更加强调管理专业背景。在20世纪90年代,许多CFO逐渐脱离了财务工作,参加更广泛实用的商业培训。一些CFO成为战略计划师,在兼并活动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有的掌管信息技术,有的设计复杂的财务仪器,有的甚至负责协调与投资者的关系。
 
  从国外看,担当CFO的人大多是拥有多年在金融市场驰骋经验的人。在美国,优秀的CFO常常在华尔街做过成功的基金经理人,能够对世界各国的宏微观经济、行业以及具体企业做出经济分析。在《财富》500强企业中,35%的CFO是MBA毕业,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CFO只占20%。
 
  这种变化趋势给CFO制度带来的问题是:熟悉财务会计业务的CFO越来越少,由于缺乏基本的会计知识,CFO对付近年来遇到的许多挑战的能力受到质疑。最近几年,美国公司可谓丑闻不断,继安然和安达信事件之后,又出现了电信巨头世界通信公司、老牌工业巨人施乐各自高达数十亿美元的巨额会计丑闻。在每一起公司丑闻中,CFO都处于尴尬境地。CEO可以说:“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问题。”但CFO是财务调查的当然对象,无法摆脱责任。
 
  四、总会计师与CFO的管理
 
  1.总会计师的管理
 
  我国目前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比较混乱,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及企业设立层次不同,所有制和干部管理权限不同所造成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列出了由国资委管理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名单,进入名单的这些企业的总会计师由国资委管理;其他企业的总会计师,受干部管理权限的限制,有的归组织部门管,有的归人事部门管。这样会出现两条线管理的现象。总会计师还有一个全国性的行业组织,即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其成员包括各单位的主管财务工作领导、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以及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目前总计有三万余人。
 
  2.CFO的管理
 
  一些发达国家都成立了CFO的全国性的行业组织,并且有的已发展成为跨国性的组织,每个国家的CFO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发展,都希望自己的CFO组织成为全球性的。国际上目前比较权威的CFO的世界性组织是财务官协会国际联合会(IAFEI),其宗旨是促进全世界会计人士在财务实务方面的广泛理解,并加强他们之间的国际协调和进步;为会员和对此感兴趣的教育工作者在国际财务问题上提供咨询服务、加速货物、服务和现金在全球范围的流通。为了更好地实现上述目标,IAFEI将采取任何可能的、适宜的行动,努力促进全球财务实务中的道德建设。
 
  在美国,企业会计师的行业协会有两个:一个是管理会计师协会(IMA),另一个是首席财务官协会(FEI)。IMA对会计资格进行管理。FEI是一个跨行业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组织,是管理CFO的行业协会,它设立了会员标准、道德规范、交流机制等,发展到目前,拥有91个分支机构和15000名成员。FEI向其成员提供很多有价值的服务,例如建立成员网络联系、对新问题进行预警,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和推广服务,主要成员有企业CFO、总会计师、财务执行官、税务人员、金融以及会计从业人员,其中也不乏有很多助理总会计师、分支机构的CFO或会计师、助理财务执行官、税务执行官和CEO。
 
  五、总会计师制度进一步与CFO制度趋同
 
  全国人大常委、财政部原副部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前会长张佑才指出,总会计师除了管会计,同时也是“企业领导班子”的成员。总会计师既是建立现代企业的重要奠基者,又是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者与控制者,其作用不可忽视。
 
  经济全球化和技术的发展,使得企业不仅要参与区域竞争还要应付更加激烈的全球竞争,公司的组织结构也在变得越来越复杂,财务管理者要承担的角色首先是参与战略,要从价值链管理的角度进行财务管理。价值链管理是基于价值链理念的一种管理思想,是对企业价值链信息及其背后深层次关系的研究,其目的在于实现企业的价值增值最大化及其合理分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中国总会计师必须高度重视这一理念,积极参与价值链管理。总会计师在其中的工作具体可表述为:通过收集、加工、存储、提供并利用价值信息,实施对价值链的控制和管理,保证价值链能够合规、高效、有序运转,从而为企业创造最大化的价值增值及其合理分配。而EVA(经济增加值)则是实践中人们发现的一个可供总会计师考评企业价值链管理目的实现程度的较好的工具,可资借鉴。
 
  实施价值链管理是适应新形势下企业经营发展、不断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需要,是持续、稳定地提高企业效益的迫切需要,是适应企业强化财务管理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提升总会计师地位、强化总会计师作用、协调各方关系的迫切需要。在新的价值链管理理念的共同实践中,在新的起点上,中国的总会计师昂首挺胸与国外的CFO站在一起,这里不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融,更是中国特色与国际规范的碰撞。
 
  新形势下总会计师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总会计师条例》颁布20多年来,我国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基本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化,以及当前世界经济进入调整期、治理机制进入变革期等特点,特别是我国近年来大力推进科学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使总会计师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客观上对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探究现行总会计师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对于建立与国际CFO制度趋同并具有中国特色的总会计师制度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行总会计师制度存在的问题
 
  1.总会计师设置与定位
 
  由于《总会计师条例》与《会计法》在总会计师设置规定上不一致,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设置缺位、错位和不到位现象。总会计师设在企业中的地位有待明确,有的单位没有把总会计师设在企业决策层,而是放在执行层或排在末位,缺少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实际参与权,职能往往被边缘化。
 
  2.总会计师职责
 
  现行总会计师制度中,总会计师的职责还局限在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基本上是以传统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收支、筹资与投资等为主,没有资本运营、价值管理、风险管控、信息管理以及战略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与当今经济发展对企业总会计师的要求以及企业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不符。
 
  3.总会计师权限
 
  现行总会计师制度中,总会计师的权限基本局限于财务会计工作的组织权、财务收支的审批权、重大财务事项的签署权及财务机构和人员的建议权等日常业务范畴,权限涉及面过窄、层次过低,缺乏战略财务管理决策权、经营活动监督权等基本职能,影响了管理、监督和控制作用的发挥。
 
  4.总会计师任职条件
 
  现行总会计师制度对于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仅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组织能力和身体素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但具体条件规定不全、不细,任职资格“门槛”太低,执行时不易操作,并与当前法人治理结构下总会计师履行职责和行使权能不匹配。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总会计师职能及作用
 
  随着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环境的发展变化,新的形势对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需求,建立与国际CFO制度趋同并具有中国特色的总会计师制度体系已成为当前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这也是由现代企业制度下总会计师所要发挥的职能及作用决定的。
 
  1.经营管理的监督作用
 
  总会计师作为出资者利益的代表,受出资人委托对管理层进行监督。总会计师的监督应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对价值运动过程的监督,包括公司对投入资源的经营状态、财务活动与财务关系等;对价值运动管理情况的监督,包括对管理人员的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等。
 
  2.发展战略的支持作用
 
  总会计师通过所掌握的外部、内部经济形势、政策和经济数据,发挥在数据处理和分析上的优势,为企业战略决策提供支持,包括围绕发展战略组织必要的尽职调查,进行财务分析,发表独立的财务意见等。
 
  3.财务战略的决策作用
 
  总会计师从现实企业战略目标出发,利用财务决策工具制定企业未来发展的投资方案、融资方案、资本结构,实施包括信贷、股票发行和重组并购活动等重大财务交易,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总会计师需要在组织制定、实施财务战略中起决策作用。
 
  4.价值管理的中枢作用
 
  总会计师要全过程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活动,并全方位培养公司的价值管理能力,积极推进能够实现价值创造的投资战略,对企业的资金运动进行计划、组织、监督和调节,管理资本结构,控制财务风险等,同时,还要组织开展与价值管理相关的业绩评价工作。
 
  5.流程系统的管理作用
 
  无论是工业时代总会计师所管理的基于货币计量的会计系统,还是信息时代管理的基于价值衡量的价值管理系统,总会计师的管理范畴涉及供应链的全过程和价值链的全方面。因此,总会计师必须从企业价值增值的角度进行流程再造,以达到价值经营与创作路径最优、效果最佳。
 
  6.经营风险的防控作用
 
  经济管理信息化和企业运作金融化,使企业管理控制的长度延伸、幅度加宽,风险控制的难度也在加大,总会计师要组织风险管理部门开展风险识别、衡量、分析活动,在此基础上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以保障公司经济管理持续、高效、安全运行。
 
  7.财会工作的组织作用
 
  包括财务机构的设置和财会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财务会计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财务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利用,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以及财务分析等各项工作。
 
  此外,总会计师还应发挥公司财务信息的沟通作用,做好与政府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沟通,与投资者、债权人财务信息的沟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部门、员工的沟通,为企业营造良好内外部环境。
 
  如何从事总会计师工作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赵寿森
 
  一、心中要有一杆秤“我是总会计师”
 
  做总会计师的首先心里要有一杆秤,就是“我是这个企业的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是由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其地位、职责有明确界定的,这就是《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在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当中,总会计师所分管的工作要能够等于或者大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绝对不能小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为什么说不能小于呢?因为,对于法律法规所赋予你的职责,你必须要纳入你的工作范围之中。为什么可能要大于呢?因为总会计师干到一定的程度,有了一定的工作经历以后,你可以在干好本职工作以外,担负更多更重要的工作。就是说到一定程度以后,你的工作业务内容不要仅仅局限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总会计师的职责。因为有好多业务是能够帮助你来实现总会计师职责的,反之,这些业务做不好会影响总会计师工作的完成。因此,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把总会计师的职责圈定好。特别要注意的是,在领导班子日常工作的分工当中,要看一下你的分工范围是不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职责内容。
 
  现在我们的企业当中,还有没设总会计师职位的,总经理直接管财务,甚至还有的总经理直接管到财务的出纳,这么做是不合适的,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么做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的企业设了一个副总会计师,但是副总会计师和总会计师的职责是不一样的,管理的职能是不一样的。在实际工作当中,总会计师要进领导班子,副总会计师不进班子,班子要研究企业重大决策的时候,你不是总会计师就参与不了决策的。副总会计师也好,财务部经理也好,只能是被动地执行领导班子的决定。领导班子在决策过程当中,没有相应总会计师的参与,这个决策应该是不完整的,甚至是有很大的财务风险的。也有这么一种怪现象,有的企业总经理管财务,或是设了一个副总经理管财务,然后让总会计师协助,这样一来,总会计师没有一个完整的工作范围,没有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职责的“抓手”。有的企业虽然设有总会计师,但是总会计师分管第三产业,有名无实。分析下来,这类企业,不管它多大,在经营管理过程当中,都会存在巨大的经营隐患,甚至有的已经由隐患变为了危机。可以将巨亏的企业或者出现其他经营管理问题的企业,认真做个分析,这些企业概莫能外的是没有总会计师,或总会计师是个摆设,或叫幌子。这些方方面面的现象都已经告诉我们,只要是你的企业做到足够大的时候,总会计师不到位或者是有了总会计师没有相应的职责,企业会出大问题或者只能是越做越小。
 
  那么,如何来改变这种现状呢?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点,作为总会计师,如果没有相应的职责给你,总会计师应该要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谈一谈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因为总会计师是有相应职责的,是要有一定任职资格的,不是说谁想干就能干得了的,同时一定要给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这个问题。
 
  第二点,就是总会计师自身方面一定要据理力争,一定要强势。在争取做一名强势总会计师的时候要注意两点:一是要据理力争。这个“理”是“法理”,我们一定要按照《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来讲道理。一定要跟我们的上级领导,从法理的角度,把总会计师的职责说清楚,即总会计师需要什么样的任职资格,其职责是什么等等,都必须说清楚。二是要以理服人。这里的“理”就是“情理”,就是要跟上级部门、公司主要领导人讲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责,都有自己的岗位,总会计师也不能例外。因此,在日常工作当中,特别是财务人员的地位还没有很稳固的过程中,作为总会计师一定要把握两点:一是据理力争,二是以理服人。
 
  二、总会计师心中要有做事业的冲劲
 
  “我是财会工作的发动机”
 
  不管是公益性的企业,还是营利性的公司,其目的都是在财务收支平衡过程当中寻求生存、发展。财务收支平衡是主要领导最关心的,到底做到平衡与否,到底盈利还是亏损,这个平衡就是基准点。总会计师首先要把平衡点找清楚,这是总经理很关心的,我想这也应该是我们总会计师所关心的。总经理的方向就是我们班子的方向,班子的方向就是财务的方向。应该是这么一个协调的关系。只有如此,这个事情才能好办,企业才能发展。当然,这里也有一个主要领导要善于纳谏的问题。
 
  在处理财务收支平衡的时候,要把握三点:谁来做财务收支的平衡?如何来做?如何处理总会计师和财务处长或者财务经理的关系?这三点特别重要。
 
  首先,谁来做这个平衡。这就要首先解决财务人员的数量、质量、素质的问题。因为,无论干什么事情都需要人来干,高素质的人干出来的工作基本上也是高水平的。很难设想,现在一个初中文化水平的人,能干得了总会计师岗位的工作。有这样的人,但是很少,绝大多数的人是做不到的。在解决谁来做的问题时候,需要总会计师和总经理讲清楚,我现在需要多少人来做财务工作,现在我们的企业规模应该由多少人来做,现实当中有多少人在做,缺多少财务人员。举一个例子,有一个比较大的企业集团,原来它的机关是一个管理型的机关,所有的责权都在下属企业,比如下属企业的党委书记、总经理的任命,都是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集团班子不一定清楚,只有主要领导知道。这个集团机关部门也认为管的事情越少越好,让各成员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充分的决定权。但是,权力放的太大,就要出问题了。这种放权放得超过了“度”。这就是说,在日常工作当中,一定要解决好集团和下属企业之间的关系。要放权,但是要有度。为什么呢?孩子出了问题一定要找父母的,不要认为你把孩子放出去就完全不用管了,出了问题不会找你。这是很麻烦的,这就是说一定要有度。希望总经理理解财务人员的苦衷,知道财务人员是来帮助你工作的,是来支持一把手的工作的,而不是来削弱一把手工作权力的。
 
  其次,就是要解决数量、质量的问题。质量就是财务人员要有相应的学历、能力,但不一定非要是学财务的。我感觉到在招聘财务人员的时候,要注重财务人员善不善于思考。因为财务工作不是简单的算账问题,管理越来越重要,信息化后,核算的工作量越来越少,管理的成分越来越多。管理是需要动脑筋的,在财务人员使用上要注重善于思考的人。
 
  再次,如何来做财务平衡。这里一定要高度关注一个问题,就是总经理从企业经营管理的角度,从企业发展的角度认为收支平衡应该是个什么样的结果。比如说,他想2010年收入要增到多少,成本要控制在多少,利润要实现多少,一定要听一下总经理的想法。这是一个企业的发展方向的问题。你只有明白了总经理的想法以后,总会计师、财务部与业务部的人员在做收支平衡的时候,在做预算的时候,在做具体的核算工作的时候,你才能知道应该怎么做。比如哪一些下属单位是贡献销售收入的,哪一些下属企业是贡献利润的,一定要分清楚。一般情况下,我们会不自觉地对企业按经营品种、经营性质分类的,也就是提醒大家,要注意对下属企业按贡献性质分类。
 
  最后,和财务处长或财务部经理的分工问题。总会计师作为财务系统的最高领导,一定要想着你是个领导。“领导”这个词是由两方面组成的:第一个是“领”,第二个是“导”。“领”是一种职能。总会计师是领导,既然有“领”的职能,就要有自己要干的那一部分活。总会计师要带领着大家干活,就要注意哪些是我领着大家干的,就像我们农村锄地一样,队长在前面领着大家锄地,不是站在地的另一头看着别人锄地。所以,你要弄明白,哪一些是属于你要干的活。在这几年的工作当中,笔者感觉到有这么几点:
 
  第一,财务收支平衡这个系统性工作是总会计师要带领着干的工作。比如说收入应该怎么组成,应该由哪些单位来贡献;工资明年要比今年增长多少,如何来实现;安全计划费用怎么来筹措,应该用到哪些方面,应该用到哪几个资产项目上去,等等。
 
  第二,在集团的层面,在企业的层面,总会计师要预留多少预算指标,这是需要你干的事情。因为你不能把所有的指标都分下去,最后把自己弄成了一个“光杆司令”,没有一个能调用的“兵”,没有一个可以调用的指标不行,一定要有所预留,要考虑该预留多少,在哪个方面预留,如何预留。
 
  第三,主要的财务管理干部的聘任权你要管。你要领着财务部、组织部的人员来考虑张三或者李四的问题,一定要想着,这个事情不能下放。因为刚才提到,所有的事情都是人干的,如果你把财务系统的人事权放掉了,总会计师的工作职责就至少掉了一半。因为财务处的处长、财务部的经理、下属企业的总会计师与财务部经理都是要直接对你的工作负责任的,要是他们的任命你没有绝对的话语权,那你所负责的财务工作也就没有绝对的话语权。
 
  第四,总会计师要有信息的知情权。这个信息的知情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你直接管的财务部或者财务处的月例会或者周例会的内容你要知道,也就是你要知道你直接管的财务处处长是在如何管财务处的。要求财务处、财务部每个月、每周要把例会的内容报给你,你要知道这些人在干啥。其次,要知道你下属企业的经营情况,同时,这些企业总会计师们的工作情况你要知道。要按照“我可不管,但是我不能不知道”的原则来掌握。这就是信息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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