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晶晶 惠赞瑾
苏运法这段日子忙并快乐着。
年初,教育部公开选拔东南大学等六大高校总会计师,华南理工大学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苏运法有幸通过了资格审查,并通过了面试。这两天,他忙着迎接教育部工作组来校考察,如果考察通过,他将有望到另一所高校担任总会计师。
教育部日前表示,今年要完成50所高校党委、行政换届工作,提出要深入推进公开选拔和委派直属高校总会计师工作。这成为进一步推进高校设立总会计师的一个好契机。
推行总会计师制度势在必行
高校财务管理实际上早已受到各界关注。
近些年,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逐渐从过去的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教育,高校在资产规模、资产组合和管理方式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资金来源方面从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发展到以高校自筹和社 会筹资为主、财政拨款为辅。
而且,各高校在争取更多财政拨款的同时,通过兴办产业、收取学费、银行贷款、社会捐助等渠道来扩大资金来源。同时,利用后勤社会化以及与其他高校联盟等方式来缓解资金供给不足的矛盾。
伴随着资金量的增加,如何科学管理这些资金及如何保护资金的安全也都对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苏运法看来,高校财务甚至比企业财务还要复杂。企业注重通过生产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而教育所产出的产品不是实物,不可量化,高校财务管理成效体现在资金使用效果,开展资金使用效益评价将成为高校财务的新课题。
与此同时,高校为求发展,不断进行战略重组,向银行贷款融资、招商引资、对外投资与合作等,它们都会涉及一系列复杂的财务、法律、管理等问题。
暨南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丁友刚认为,这都需要高校领导班子中有熟悉财经管理的专家出面组织、协调,事前通过科学、充分地反复论证,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
“设立总会计师还出于内部控制制度的需要。部分高校领导既分管财务又分管其他一些职能部门,难免会自觉不自觉地将资金向分管职能部门倾斜,其资金分配的客观性难免受到质疑。”苏运法告诉记者,如果设立总会计师这个独立综合的岗位,就可以做到管钱的不直接花钱,对各个部门“一碗水端平”,并对轻重缓急有直接认识。
至于总会计师的素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陈汉文强调,高校总会计师是对个人素质的巨大挑战。高校财务工作有着自身的独特性,财务工作与每个学科的管理也息息相关。高校总会计师不应仅仅是资本运作的高手,还应该是懂得教育规律和科研规律。
高校总会计师的尴尬
实际上,早在2010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专门要求高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目标是提升经费和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并且由政府委派。
但是,高校委派的总会计师又遭遇着各种尴尬。
丁友刚带领学生一起对我国113所“211”工程院校进行的一项简要的网络调查显示:明确设置了副校级总会计师的仅有4所,不足4%。即便在4所设立总会计师岗位的高校中,也存在着总会计师权责范围过小的问题。在学校的总体财务管理工作中,总会计师所负责的工作非常有限,因为其他财务管理工作被分割和肢解到其他非财务专业的副校长名下分管。
调查同时发现,在没有设立总会计师的高校中,很多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并不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背景。大部分高校都是设置一名副校长来主管财务会计工作,其余与总会计师权责相关的事务通常都是由2-4位副校长分别管理。
丁友刚认为,这样的权责安排会让财务管理工作实施起来遇到很多障碍,很难实现经费从收支合规、到信息沟通、绩效评价的一体化协调管理。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高校领导包括总会计师本人,对总会计师的认识仍停留在“会计主管、财务主管”的定位上,没有充分体现其价值。
相比之下,美国部分高校CFO权责包括战略与风险管理、财务会计领导工作、管理会计领导工作、财务管理领导工作、审计、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
“总会计师应在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方面加强领导和架构建设工作;积极参与高校的审计工作、战略与风险管理工作和新型的财务关系管理活动,如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等。”丁友刚表示。
而对于正在备选的苏运法,他坦言由政府委派的总会计师也会遇到各种问题。“对委派人员的 了解与信任是‘空降兵’着陆后最先遇到的难题,需要所派人员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通过对收入、支出结构的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而优化资源配置。” 设置总会计师只是第一步
在高校设置总会计师的目的就是为了提升经费和资产的管理水平,但是要解决现阶段高校财务困局的最终办法,业内人士认为设置总会计师还只是第一步。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陈永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高校财务问题的根结在于财务公开,而不是总会计师个人的任用问题。设置总会计师后,还要推行财务信息透明化,同时建立定期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公开披露等长效机制。
陈永宏建议,可以效仿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并且重视连续性审计,建立国家审计、高校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共同协作的审计监督服务体系,从而有效防范高校财务风险。
这与陈汉文的意见不谋而合。陈汉文表示,需要建立起高校信息披露规则并引入第三方审计,这与总会计师制度不矛盾。只是在转型的过程中,要开展这项工作确实有一定难度。陈汉文认为,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或相关条例还有待完善,应明确总会计师的权责范围,以便被委派的总会计师更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事实上,英国部分高校正是这么做的。英国部分高校像上市公司一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高校年报进行审计,并且出具审计报告,年报和审计报告一并向公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