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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资格认证项目继续教育和签注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
资格认证项目继续教育和签注工作的通知
 
中总秘[2015]69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各分会,各项目授权机构:
 
    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资格认证项目网络继续教育作为认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5年初开展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解决了总会计师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分布广泛、工学矛盾突出,继续教育成本高等现实问题,得到广大持证人员的认可。
 
    为进一步做好总会计师(CF0)资质水平测试资格认证项目继续教育和签注工作,保证广大持证人员能够定期完成继续教育和证书签注,我会再次明确总会计师项目继续教育和签注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开通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资格认证项目继续教育网的通知》(中总秘[2015] 19号)和《关于印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定期签注管理条例>的通知》(中总秘[2015]24号)相关规定。各项目授权机构不再组织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对于以往未按期进行继续教育和签注的学员,继续教育学分找回的政策仅限于2015年内使用。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0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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