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计师(CFO)项目市场推广中心文件
关于“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签注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根据《中国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定期签注管理条例(暂行)》(简称:证书签注暂行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每三年签注一次。证书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签注后方具有连续有效性。” 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有效期已满的,需重新签注。
为了顺利推进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的签注工作,根据证书签注暂行条例之规定,受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资格认证部委托,总会计师(CFO)项目市场推广中心(中财国融国际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的签注工作。
需要重新签注证书的学员,请向总会计师(CFO)项目市场推广中心(中财国融国际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并按证书签注暂行条例之规定,提交相关的材料、证明文件和相关费用。
学员对签注相关事宜若有疑问,可拨打我中心咨询热线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王丽娜 老师 010-51901154 400-0123-336
总会计师(CFO)项目市场推广中心
(中财国融国际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